入院须知
1.入院人员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以及一个月内身体健康检查证明(二级以上医院),并如实填写身体健康情况和生活习惯。
2.入院人员入住时,请事先确认直系监护人,其将负责入院人员住院期间的费用缴纳及突发事件的处理。监护人亦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,户口本原件。
3.入院人员应无传染病、精神障碍疾病,如被检查出有上述疾病,院方通知家属接回,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、摔伤、打人、毁物等意外所造成的损失。
4.本院设有医务室,专职的医护人员,入院人员需交纳一定的医疗备用金。入院人员在院内发生突发疾病,院方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,并根据情况采取向“120”救助等措施。
5.入院人员服装、床上用品均由院方统一提供,入住时只需携带换洗衣物,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6.入院人员如需轮椅、拐杖等特殊用具可自带专用。
7.“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”!但来访客人也应遵守本院的共同约定,如探访人员需要在院内留宿,请事先通知院方,经院方同意并缴纳相关费用。